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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升值 离婚时想分割 法院:不属共同财产

大律师网 2015-01-07    0人已阅读
导读:天津市河东区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因为由丈夫婚前购得的房屋在婚后增值,于是在离婚时妻子提出将房屋的增值部分予以分割。由于“这种增值不是男方用该房投资取得的收益,不属于”,法院最终
稿源: 北方网-今晚报 编辑: 黄莹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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