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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债权未收回 遗孀诉请获支持

大律师网 2015-01-07    0人已阅读
导读:丈夫生前借款给他人,经多次追索,均未能收回。死后,妻子作为财产共有人和继承人,诉请法院获准。9月10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钟某向原告熊某偿还借款15000元,并按约支付利息。  原告熊某的原丈夫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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