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孩子抚养纠纷法官情理调停

大律师网 2015-01-08    0人已阅读
导读:津市市人民法院南区法庭从快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从立案到执行和解履行完毕仅2天时间。在法院执行人员的反复宣讲法律、耐心调解下,最终促成被执行人郑某支付抚养费8000余元。拿到了孩子抚养费的钱某,脸上露出了久

  津市市人民法院南区法庭从快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从立案到执行和解履行完毕仅2天时间。在法院执行人员的反复宣讲法律、耐心调解下,最终促成被执行人郑某支付抚养费8000余元。拿到了孩子抚养费的钱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平息了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矛盾。

  申请执行人钱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有一非婚生女,2004年经津市法院判决,非婚生女随母亲钱某生活,郑某每月负担生活费200元,教育费、医疗费各负担一半。郑某按照判决书履行抚养义务至2006年,后拒绝支付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抚养费,钱某向津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从人性化的角度,讲诉一个单身女人抚养小孩的辛酸和艰难,并要求郑某进行换位思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郑某被执行人员解决纠纷的一片诚心打动,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第二天一早,郑某将抚养费送到南区法庭。关于亲子鉴定一事,双方在轻松的氛围下也达成了一致意见。该起执行纠纷划上圆满句号。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