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试用期“合不合格”不能全由用工者说了算?

大律师网 2015-01-22    0人已阅读
导读:昨日,被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终止劳务合同的王群,连连向本报志愿者律师服务团律师道谢,感谢律师为她指点迷津。 王群去年从华中科技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本市一家外贸公司客户服务部工作。双方在签订劳
月,每月工资600元,试用期满后,王群转为公司正式职工,同时享受公司正式职工的工资、劳保福利待遇,转正后的合同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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