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期间不宜从事有毒作业,例如抗癌药和己烯雌酚的生产,抗癌药和己烯雌酚对胚胎有毒性作用,抗癌药可致胚胎发育异常(染色体突变)而导致自然流产率增高,己烯雌酚容易导致儿童期恶性肿瘤(癌症)患病率增高,是国际上公认的人类经胎盘致癌原。也就是说,抗癌药和己烯雌酚有致突变致癌作用,孕妇不宜接触。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有毒作业的具体知识。
哺乳期为何不宜从事接触有机氯化合物的生产与使用?
氯是由电解食盐产生,广泛应用于石油、冶金、化工、制药、皮革、印染、造纸等行业。最常见的有机氯化合物有氯化氢(盐酸)、氯乙烯、聚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化碳、漂白粉、敌百虫等。有机氯化合物主要通过呼吸道吸人,损害气管、支气管、肺部组织,致心律不齐、心肌损害、肝肾功能损害等;还可以通过皮肤与消化道进人人体,也可以通过母乳进入婴儿体内引起中毒反应。
什么是有毒作业分级?
国家有毒作业分级(GBl2331)规定:职工在存在生产性毒物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或劳动的作业,按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计算有毒作业分级指数,指数越大有毒作业级别越高,共分为四级。一级(指数0~6,为轻度危害)、二级(指数6~24,为中度危害)、三级(指数24~96,为高度危害)、四级(指数>96,极度危害)。
毒物的毒性指标主要是指毒物引起机体损害的程度,一般来讲毒物的致死剂量越小,毒性越大,这与毒物的理化性质等有关。毒物对人体的危害主要包括局部刺激反应、中毒反应、过敏反应、非特异性反应、致畸、致突变、致癌。常见的毒物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原料、辅助剂、中间体、成品、副产品、杂质和废弃物处理等作业环节。
常见化学毒物的毒性是怎样分级的?
我国对不同化学毒物的毒性分类是按照国家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400)规定,对常见的不同种类毒物的危害程度分级。按其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共分四级。各级毒物的种类有:
一级(极度危害)化学毒物:苯、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氯乙烯、铬酸盐、重铬酸盐、黄磷、铍及其化合物、对硫磷、羰基镍、氰化物、八氟异丁稀、氯甲醚、锰及其化合物。
二级(高度危害)化学毒物:三硝基甲苯、铅及其化合物、二硫化碳、氯丙烯腈、四氯化碳、硫化氢、甲醛、苯胺、氟化氢、氯乙烯、五氯酚及其钠盐、敌百虫、镉及其化合物、钒及其化合物、溴甲烷、硫酸二甲酯、金属镍、环氧氯丙烷、甲苯二异氰酸酯、砷化氢、敌敌畏、光气、氯丁二烯、一氧化碳、硝基苯。
三级(中度危害)化学毒物:苯乙烯、甲醇、硝酸、硫酸、盐酸、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苯酚、二甲基甲酰胺、六氟丙烯、氮氧化物。
四级(轻度危害)化学毒物:溶剂汽油、丙酮、氢氧化钠、四氟乙烯、氨等。
高毒物品目录中列入了哪些化学物?
卫生部于2003年对全国发布了《高毒物品目录》,在目录中共列举了54种高毒物品,如甲基苯胺、异丙基苯胺、氨、苯、苯胺、丙烯酰胺、丙烯腈、对硝基苯胺、对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二苯胺、二甲基苯胺、二硫化碳、二氯代乙炔、二硝基苯、二硝基(甲)苯、二氧化(一)氮、氟化氢、镉、汞、铅、锰、砷、铊、甲醛、氰化物、一氧化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