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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周恩来同志在八届三中全会上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的报告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现将周恩来同志在八届三中全会上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的报告,发给你们。请即在党内组织传达,并登入各地党刊。在整风已经转入整改阶段的单位,可以经过党委批准,将报告中所提出的方针和

  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现将周恩来同志在八届三中全会上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的报告,发给你们。请即在党内组织传达,并登入各地党刊。在整风已经转入整改阶段的单位,可以经过党委批准,将报告中所提出的方针和原则,适当地在职工中进行传达,组织群众讨论争辩。各地党委应该对群众在鸣放争辩中提出的关于工资和福利问题的意见,进行系统的研究,提出改进方案,并且及时报告中央,但是,不要草率从事。凡是属于全国性的问题,必须报告中央统一解决。凡是本地区、本单位可以解决的问题,也必须事先拟好方案,经过群众充分地讨论和争辩,报告省市委批准后再办,切不可草率孤立地解决,以免造成被动。

  附:周恩来同志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在中国共产党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扩大的全体会议上

  第一部分 关于过去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工作的估计

  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是体现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重大问题,也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正确处理生产和生活关系的重大问题。解放初期,党和政府就提出了在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的方针。几年来,执行这个方针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较解放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当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的所有制没有基本改变以前,在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的基础上,要按照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全面地解决我国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是困难的。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在改变所有制方面取得基本胜利以后,我们便能够进一步提出从六亿人口出发的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同时,我们在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工作上也已经取得了许多经验教训。这样,就使我们有了全面地总结和安排这些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我们应该充分地运用这次全民整风和反右派斗争的有利时机,加强对工人和知识分子的社会主义教育,逐步地合理地解决目前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方面所存在的各种问题。

  八年来,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工作所取得的重大成绩,是无可怀疑的。但是,工作中也有不少的缺点和错误。对于这些缺点和错误,必须进行全面分析,以便取得经验教训。现在我从三个方面来回顾一下八年来特别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工作。

  第一,从劳动就业方面看,随着生产的发展,基本上安置了失业人员,初步解决了城市就业问题;但是,对于劳动力的安排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未能更广泛地开展就业的门路。截至1956年末,全国机关、企业和事业共有职工××××万人,除了原有××××万人以外,八年来,我们解决了××××万人的就业问题,平均每年新增的就业人数×××多万人。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近400万失业人员,已经基本上得到了安置。这是旧中国历史上所没有、而且决不可能办到的事。1956年年末,全国省辖市以上城市登记的失业和求职人员共约×××万人。其中,就业条件较好的占60%,约××万人,除有一部分是到达劳动年龄的青年而外,大部分是妇女,解放前遗留下来的失业人员尚未就业的仅有×万多人。根据典型调查,在失业和求职人员中,有94%的家庭成员中有人在业,只有6%的人,全家无一人在业。根据上海劳动局的调查材料,上海全家无一人在业的户数约占全市户数的千分之五。如按此比例推算,全国两千万户城市居民中,全家无一人在业的不过××万户左右。

  我们在组织劳动就业的工作中是有缺点的。我们对于劳动力情况了解不够清楚,安排就业的工作缺乏计划性,有些不适宜或者不急需就业的人被安排了工作,但是,有些有就业条件、生活无法维持、迫切需要就业的人,反而未能及时给予安置。就业出路主要放在城市、机关、企业、事业,没有强调面向农村、山区,参加农林业生产,以及从手工业、服务性行业、各种辅助性劳动等方面广开社会就业的门路。在编制定员的管理上,缺乏健全的制度,在用人方面,缺乏严格的控制。许多机关、企业、事业,除了客观原因(如“包下来”和安置转业军人)以外,常常不根据实际需要,盲目增添人员。特别是1956年新增的人员超过计划×××万人,因而造成相当严重的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目前我国工矿企业非生产人员一般地达到全员的20~30%,甚至还有达到40%以上的,这就不能不影响到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劳动效率的提高。

  第二,从工资方面看,工资水平的提高和工资制度的改革,保证了职工生活的改善,对生产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但是,部分职工工资有些偏高,工资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不够。八年来,不仅工资水平提高了,职工生活改善了,并且从根本上改变了半殖民地半封建性的工资制度,建立了基本上符合社会主义按劳付酬原则的工资制度。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不包括手工业)总产值原定计划增长98.3%,预计增长128.3%;农业总产值原定计划增长23.3%,预计增长24.8%;全部工业劳动生产率预计提高61.1%,国营工业的劳动生产率原定计划提高64%,预计提高70%左右。在这种工农业生产和劳动生产率都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础上,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原定计划增长33%,预计增长42.8%;实际平均工资预计增长30.8%,这是因为同时期生活费指数上升了9.2%,而去年增加工资多了一些,也影响了一部分物价的上涨。

  到目前为止,除了老的大学教授、部分中学教员和邮电、银行、海员、官僚资本企业(如中纺系统)和帝国主义在华企业(如上海电业)的老职工约数××万人的工资水平低于抗战前的工资水平以外(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原来的工资过高是不合理的),绝大多数职工的工资水平都有相当的提高。1957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预计达到×××.×元(月平均××元)。如果按每个职工负担人口平均以四人计算,每人每月的生活费约××元多,这就保证了广大职工和他们的家属能够过着有吃有穿的生活。从我国人口多、底子穷、农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消费资料的增长还比较慢的情况来看,几年来工资的增长速度是相当快的。

  但是,工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不少的,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职工的工资水平偏高。由于我们对城乡关系、新老职工关系和青年知识分子待遇的安排不够恰当,某些工资标准和工资制度的规定不够合理,因此,部分城乡结合部工作人员、部分低级工作人员、部分青年知识分子和学徒的工资水平偏高了。全国这类职工将近××××万人,其中工资偏高的共约×××多万人。此外,由于计件、奖励、津贴、升级制度有些不够合理,一部分职工的收入也高了一些。合营企业中有一部分的职工和私方人员的工资过高。如果将这些部分都计算在内,工资偏高的职工约为全部职工的四分之一,共约×××万人左右。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各年度工资的增长是不平衡的。1952年的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1953年提高到×××.×元,增加××.×元,增长11.2%。1954年提高到×××.×元,增加××.×元,增长4.6%。1955年提高到×××.×元,增加××.×元,增长3%。1956年提高到×××.×元,增加××.×元,增长14.3%。1957年提高到×××.×元,增加××.×元,增长4.3%。

  从各年平均工资增长的情况可以看出,1953年和1956年工资增长比较快,其他年度比较慢;而1955年工业部门的工资只增长了0.4%,基本建设部门还略有下降。出现这种情况虽然有若干客观原因(如1953年全国工资分值平均上长4.1%),而且,年度之间也不可能完全平衡,但是,年度之间,增长的幅度波动过大,对于国家财政的平衡,物资供应的平衡,物价的稳定,都是不利的。1956年的工资增加较多,是因为1956年在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和1955年农业丰收的基础上,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都是跃进发展的一年;又因为1954年、1955年两年有些部门工资增长得少了一些。因此,1956年工资增长多一些,是必要的。但是,1956年对部分人员的工资标准规定得高了一些,升级面宽了一些,特别是新增职工人数过多,因而工资总额增长过多,增加了国家财政的开支和市场消费资料供应的紧张。同时,又由于当年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灾害,许多地区的农民收入减少,致使城乡结合部职工和农民的矛盾显得突出,影响农民盲目流入城市。农业生产,受天时的影响极大,农民收入在年度之间是不够稳定的;我们在规定1956年工资改革方案的时候,对这一因素是缺乏充分考虑的。

  (三)工资制度的改革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不够。工资制度主要体现工人阶级内部的上下、新老、左右的关系,同时,也影响到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首先是农民的内外关系。从1950年以来,我们进行过两三次比较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工资改革工作中的缺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是,没有认真地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有分析地、有选择地吸取社会主义国家的先进工资制度。目前,我国企业中实行的八级工资制,职务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奖励制度,大都是参照苏联的工资制度制定的,这对我国工资制度的改进起了很大作用。但是,我国的工业情况复杂,各类企业之间技术水平悬殊很大,我们企业管理干部的技术业务水平和企业管理的水平又比较低,因此,在采用这些制度的时候,就不能硬性搬用,必须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研究和做必要的修改,有些甚至不能采用。另一方面是,没有根据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批判地吸取中国旧有工资制度中有用的部分。例如,中国旧的学徒制度虽然有许多封建陋规是必须废除的,但是,其中也有好的经验,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吸收和改进,而我们却一概加以否定了。还有一方面是,在改进工资制度的时候,缺乏具体的调查研究工作,没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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