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不缴存若被举报将受罚
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如果单位应建而未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问到离职人员能否追讨以往住房公积金时,该仲裁员表示,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诉求,仲裁可能不会受理,因此建议当事人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