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八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筑党发(200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转变农民观念,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一基、三化、四提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动员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围绕贵阳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的培训。“十一五”期间,每年完成农村适用技术普及培训35万人(次);完成绿色证书培训0.65万人;颁发“绿色证书”0.5万人。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按照政府促进、市场运作、内外结合、培训输出、农民受益的原则,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多种职业的转移就业培训和相关教育,提高农民的转岗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每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万人,转移就业2.8万人,其中完成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0.8万人,转移就业0.64万人。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农村适用技术培训
农村适用技术培训要与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各类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相结合,与主导产业、主推技术以及自然优势相结合,与各类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培训内容上,重点围绕“养殖小区”建设,“三沼”综合利用,蔬菜、花卉、中药材种植等方面展开培训,辅助开展市场营销、法律常识等培训。在培训形式上,市级主要采取集中办培训班的形式,抓好“科技带头人”、“科技二传手”、“科技大户”、“协会领头人”等培训,县、乡主要采取科技人员进村集中培训和分散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健全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1、引导性培训。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要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地开展培训。培训内容要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等方面的知识为主,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生活观念和就业观念。
2、技能性培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确定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和培训规模。重点抓好旅游、家政、保安、酒店、建筑、机修、农家乐、美容美发、电子装配、沼气池建设等行业工种的技能性培训。要按照用人单位和就业市场的要求,积极开展定点、定向、订单培训。经培训基地培训合格的学员,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要努力为申请参加鉴定的学员搞好服务。
四、保障措施
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
(一)农村适用技术培训保障措施
1、加强部门配合,搞好农科教结合。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工作涉及的行业多、范围广、任务重,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农口系统和科技部门要从自身的业务工作出发,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对农业新品种、适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培训;妇联、科协、共青团等社会团体要利用各自优势,多层次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加大农科教统筹力度,努力创建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2、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阶段扶贫开发为目标,以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和做大做强贵阳市特色农业支柱产业为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使培训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大局。
3、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培训投入。继续坚持“各级财政补一点、有关部门筹一点、各个项目配一点、受训农民带一点”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拓宽培训经费来源渠道。管好用好培训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坚持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4、严格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培训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把好“五关”:严把学员关,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选定学员,培训学员;严把培训教师关,要选教学经验丰富、深受学员欢迎的专家、学者为授课教师;严把培训教材关,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选定教材,做到有的放矢,进一步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严把考试、考核关,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势;严把颁证关,对考试、考核合格的,按规定颁证,对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颁证,维护培训的严肃性。
5、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是农村适用技术培训走上规范化、正规化的重要保证。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坚持图表上墙制度,使培训一目了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有案可查;强化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对培训学员的跟踪管理。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保障措施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市农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贵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及维权保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坚持四项制度:一是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二是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督查制度,要定期不定期且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督查;四是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把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市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办、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考核办法;负责考核认定培训转移基地;负责基础数据统计、开展调查研究和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协调资金使用等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组:转移培训组,由市农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技能鉴定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权益保障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和保障工作。
各区(市、县)也要建立统一领导、统一规划、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分别实施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本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2、整合条块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培训成效。按照“渠道不变,投向不乱,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政府拼盘就业再就业资金、财政扶贫和财政支农资金、“阳光工程”转移培训资金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资金,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进行补助。今年市级有关工作部门投入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不低于3580万元,其中就业再就业资金1200万元、财政扶贫和财政支农资金1000万元、“阳光工程”转移培训资金360万元、教育部门资金1000万元、建设部门资金20万元,以后视财力的增长而增加。补助资金除继续落实好《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的意见》(筑党发(2004)15号)关于培训补助政策、输出奖励政策、招生补助政策、向省外输出单程车船费补助政策外,还要落实如下政策:
(1)技能鉴定补助政策。凡持有我市农村户口,年龄在16—45周岁的农村居民,参加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基地开展的技能性培训后,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经职业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后颁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助。补助资金由就业再就业资金解决。
(2)职业介绍补贴政策。继续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06)49号)文件精神,对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进城务工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元。补助资金由就业再就业资金解决。
(3)回乡创业政策。对我市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