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上海文化产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和健全文化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认证体系,逐步形成以实绩和能力为导向、社会化的文化职业经理人专业人员的评价机制,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专业技术水平认证暂行规定 的通知》(沪人[2004]66号),在本市实行文化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水平认证,现将《上海市文化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水平认证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http://rsj.sh.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http://spta.gov.cn)、东方文化人才网(http://www.eastjob.cn)、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网(http://wgj.sh.gov.cn/)上可供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