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动维权申诉时效为60天 防过期作废

大律师网 2015-01-27    0人已阅读
导读: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向广大劳动者发出提醒,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忽视法定的60天申诉时效,以免“过期作废”影响到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 数据显示,在2005年,上海超出10%
数据显示,在2005年,上海超出10%的劳动争议由于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时效而不被受理。有关专家指出,这一数 字反映出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这样的情形不仅是在上海,也在各地劳动者身上发生。由于各种原因,他们常常未能及时申诉,待到打算诉诸法律时,却不知已经超出法定时效,失去了维权的机会。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