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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实务座谈会纪要

大律师网 2015-01-27    0人已阅读
导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实务座谈会纪要 (2010年3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  一、劳动者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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