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涉外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

大律师网 2015-01-27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产权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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