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经审理认为,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仅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排除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做出了完善,其第22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调解无效,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该装饰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刘某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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