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实习期内毕业生的工资待遇问题

大律师网 2015-01-28    0人已阅读
导读:案件回放 今年5月,河南某大学与镇江市句容一家企业签订了实习协议,双方约定:该大学向这家企业提供实习学生58名,企业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教学,实习期限为2009年5月8日至11月7日。郑海(化名)等3位同

  袁颖(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检察官):

就目前大学生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原因来看,不少只有口头约定,而没有书面合同,导致其自身权益得不到强有力的保障。

所以,建议大学生在实习、兼职工作期间,最好与实习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工作待遇、劳动时间、工作岗位等。如果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实习单位指派,从事某种特定工作,更应当与实习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工作有危险性,还要看清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等保险。另外,在哪里实习、打工,一定要告知家长或亲友。当实习单位或用人单位不与学生签订合同时,学生就要注意维护自身权益,留存相关证据证明在此工作过。一旦人身、财产等权益受到其他因素损害,可以依据民事法律法规主张侵权赔偿,用工单位仍然难逃责任。

同时,在实习期间若用人单位强迫其实施违法行为,应及时报警,或向有关劳动部门反映。(来源:大河报 记者梁振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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