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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养老金双轨制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摘要:什么是养老金“双轨制”?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

  摘要:什么是养老金“双轨制”?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2012年12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报告称中国14省份2011年养老金收不抵支,缺口达767亿元,再次引发对于养老金双轨制讨论的热潮。

  试点受阻

  我国2008年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地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大致思路是: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有行政职能的纳入公务员的劳动保障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然而,改革一直停滞不前。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对改革抵触情绪最大的是以学校和医院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四年过去,这一改革几乎流产的原因,首先是在制度上缺少顶层设计,将事业单位分类,让人感觉被区别对待;同时,没让公务员参与也使很多人不满。当然还有担心利益受损。那么要改的话,现在该从哪里下手?郑秉文的建议是,不要再做试点,直接启动改革,可以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过渡:第一,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职业年金的制度设计,要一起宣布,让这些人感觉到待遇水平没有下降;第二个联动,事业单位不要分出三六九等,一起参加改革。第三个联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一起联动参加改革。

  制度改革

  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从1992年开始,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不同工作性质的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

  自1992年开始,双轨制导致的养老金差距越拉越大,近几年,因为调整幅度有很大差距,虽然国家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7连调,但7次连调的总和,尚不足机关事业单位一次调整的幅度,从而导致两者之间的差距反而扩大到了五六千元。现在,养老金不合理的差距仍然在继续扩大。

  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人社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如今,方案下发已四年有余,但事实上,五个试点省市几无进展。

  2012年5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文规定十二五的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亟待改革

  养老金“双轨制”,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来自青岛港的全国人大代表许振超举例说,目前,青岛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一般在4500元至6000元,甚至还要多。而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在连续涨了7年之后才达到目前的1500元到1800元。

  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与许振超的观点不谋而合,在他看来,“双轨制”造成了不公平。企业职工退休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职工的退休金多少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工资水平。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大多仍然由国家支付,计发办法也未改变,仍然保持着“旱涝保收”的局面,他认为,随着 “养老金双轨制”的持续运行,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以及对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的影响逐渐显现。

  “几年来有关部门不断提出改革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但总是光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因此必须下决心破除养老保险待遇的双重标准,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大学数学院教授刘新国说。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也认为,晚改不如早改。他表示,双轨制这种待遇的差距,已经影响到了政府的公信力。

  2012年12月1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17日在京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1年城镇职工养老金收不抵支省份达14个,收支缺口达767亿元,高于2010年。

  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发布式上,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要积极探索和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双轨制所导致的待遇差距过大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的时候了。“目前社会上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养老金待遇方面,由于双轨制所导致的待遇差距过大问题,这个已经成为近年来人大、政协两会之前和期间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金维刚认为, “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的时候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解决措施

  解决这一问题并非易事。具体情况的差异,不仅体现在企事业机关单位之间,城市居民、农民、公务员、事业单位、城镇职工之间也都各不相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曲阜医院院长姜健认为:“首先应该实现中央统筹,按照各地居民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支付基础养老金。其次是做好个人账户,可以包括个人缴费、企业的员工福利,甚至商家消费的积分都可以转化为养老金,交给安全的受委托人,并建立良好的投资机制,将来保证老年人改善生活。”

  同时,还应解决社保“欠账”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康美药业公司董事长马兴田说,从建国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长达40多年的国家包干,使养老金“亏空”成为解决养老问题的一大障碍。他认为,现在国家财政收入猛增,应该逐步偿还历史欠账,将计划经济时代没有缴纳的社保补起来,“补足了,企业职工养老金自然会有较大增长。”

  郑秉文的建议是,不要再做试点,直接启动改革,可以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过渡:第一,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职业年金的制度设计,要一起宣布,让这些人感觉到待遇水平没有下降;第二个联动,事业单位不要分出三六九等,一起参加改革。第三个联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一起联动参加改革。

  延时退休

  2012年7月1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目前,人保部已经厘定在2012年下半年启动有关退休年龄延迟相关系列政策的研究工作。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大变化,使得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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