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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即将出台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生育保险费由企业缴纳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生育待遇主要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保险基金也应当支付奖励产假
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作出的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北京市企业将被强制为具有北京市户口的职工投保生育保险,并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孕、产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及企业不再负担。这项规定目前暂时不适用于外地户口的职工。《规定》将于2005年初出台,拟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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