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关于乡镇改制过程中乡、村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豫劳社养老[2001]22号 郑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我市六区部分乡镇改制过程中乡、村企业职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的请示》(郑劳文[2001]3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豫劳社养老[2001]22号 郑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我市六区部分乡镇改制过程中乡、村企业职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的请示》(郑劳文[2001]3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部分乡、镇实现撤乡改办(街),原乡、村企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豫劳社养老[2001]22号

郑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我市六区部分乡镇改制过程中乡、村企业职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的请示》(郑劳文[2001]3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部分乡、镇实现撤乡改办(街),原乡、村企业职工转变为城镇企业职工,按《河南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1998]22号)文件规定,这些企业应当在改制后,参加当地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该企业参加保险的当月起为其每位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开始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