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水平的低下不但已经影响到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使企业难以引进高新技术人才,不利于形成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机制,而且还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通过法律手段调动民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并借以增强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与自我责任感;选择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险费率,将是促进我国民营企业提高社会保险水平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