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社会保险缴费专户的管理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参保单位应在指定银行开设社会保险缴费专户。社会保险缴费专户仅用于社会保险费和其他指定费用的转账。缴费专户资金用于参保单位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之间进行转账结算,不得提取现金或用于其他资金的结算。参
参保单位发生涉及缴费专户信息的事项变更时,应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领取《专户开户通知》,于3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缴费专户信息变更,并持回执返回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单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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