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
华人民共和国》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生育妇女。?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统一管理。市和区、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城镇生育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好城镇生育保险管理工作。?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数。?镇生育保险费。?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基金来源)?

  城镇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生育保险费;?

  (二)城镇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城镇生育保险基金的增值运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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