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7]1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在抓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同时,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又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政府要着力抓好的工作重点。现将全会确定的任务及责任单位分解如下:
一、突出抓好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动服务业发展
1.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业发展。我们一定要立足河南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优化结构,推动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支持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以郑州、洛阳等市为主的中原城市群房地产市场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开封市要抓住郑汴一体化的有利时机,积极引进房地产开发商,加快老城改造,尽快改变城市面貌。各中心城市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规划和引导,加快旧城改造、城中村治理,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业。
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开发投入。拓展房地产开发投融资渠道,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房地产开发,积极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投入。支持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省建设厅、省政府国资委、河南证监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培育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房地产企业连片开发和规模化运作。建立房地产企业品牌评估体系,重点支持具有知名品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大型企业集团。
省建设厅、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引导,扩大普通商品房供应,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搞好经济适用房建设。多渠道落实廉租住房资金,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大力活跃住房二级市场,积极发展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盘活存量住房。全面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努力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住房服务。
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业。要充分认识加快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切实措施,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的金融改革动向,抓住改革机遇,积极做好准备工作,争取尽可能多地核销不良债务,优化资产结构,减轻银行和企业负担。同时,要争取在国家银行改革中不减弱对地方的信贷支持。
省政府国资委、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负责落实。
7.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发展债券、期货市场,扩大信托和债券融资规模。特别要抓住当前证券市场活跃和企业上市审核速度加快的有利时机,加快企业上市或再融资步伐,全年新增上市公司不少于10家。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发新的期货品种,争取上半年推出菜籽油期货品种。做好中原证券增资扩股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河南证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原证券公司负责落实。
8.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尽快设立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保险法人机构,加快中原财产保险公司组建步伐。加快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发展。推进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组建工作,争取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实现突破。争取尽快开展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组织、信用合作组织试点工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保监局、省农信联社等负责落实。
9.加快郑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组织入驻。以省建设投资总公司等大型投资公司为平台,积极介入金融业发展,培育地方大型金融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10.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强化金融企业内部管理,保障金融稳定和安全。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优化金融环境。
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1.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业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政策,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2.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型物流企业发展。稳步推进郑州中心物流枢纽和洛阳、商丘、安阳、南阳、信阳区域物流枢纽建设。着力抓好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物流基础设施。进一步整合物流资源,推进国有物流企业改革改制,加快运输、仓储、邮政、货运代理等传统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加快改造提升企业物流,鼓励和引导大型工商企业运用现代物流理念、技术和手段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优化供应链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邮政局、郑州海关、郑州铁路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3.大力发展行业物流。依托大型专业交易市场和优势骨干企业,推进粮食、煤炭、建材、食品、农资等行业物流的发展。进一步健全大宗产品的产购销渠道和网络,提高重点行业和主导产品的物流集散、辐射能力。
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煤炭工业局、建设厅、农业厅、商务厅等负责落实。
14.加强物流市场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完善物流信息网络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发挥物流中介组织作用,加快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物流市场监管,规范物流企业市场行为。
省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厅、商务厅等负责落实。
(二)要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区域协调发展
15.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财力性转移支付要向困难地区倾斜,专项转移支付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提高困难县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16.对黄淮地区等困难县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涉及农村建设的沼气、道路、饮水等项目安排要给予倾斜;国家、省安排的扶持项目要区别情况减少或免除配套资金。
省财政厅、农业厅、交通厅、水利厅等负责落实。
17.加快落后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衔接,搞好资金和项目的落实,支持纳入国家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54个县(市)加快发展,继续扶持24个产粮大县、40个畜牧重点县和13个经济困难县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开发办、农业厅、粮食局、畜牧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8.加快农业地区工业化步伐。要支持引导农业地区的工业园区建设,推广标准厂房,提高产业集聚度和竞争力。集中使用各项扶持资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发挥农副产品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展精深加工,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19.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落实好各项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措施,大力实施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和小额贷款贴息项目。今年完成8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加大培训和转移贫困劳动力的力度。
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开发办、劳动保障厅、农信联社、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等负责落实。
20.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要加强政府对劳务输出的引导和扶持,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劳务输出基地,着力打造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规模和组织化程度。
省劳动保障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要加强收支管理,全面提高财税工作水平
21.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收入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00亿元以上、一般预算支出1650亿元的目标。
省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2.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强对房地产、汽车销售、大型批发零售、餐饮娱乐等行业的监控,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外资企业的税收征管,对税负偏低、异常申报、关联交易等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防止税收流失。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省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负责落实。
23.要切实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坚持均衡支出,确保法定和重点支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要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保障。今年我省对“三农”的投入有望达到400亿元,要加快支出进度,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省财政厅、农业厅等负责落实。
24.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资产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扩大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政府性基金要全部纳入改革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逐步将政府投资的交通、水利、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纳入投资评审范围。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支出的监督。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四)要挖掘潜力,全面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25.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财政统一管理机制。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加资产预算编制内容,逐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规范企业改革改制中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6.要加强部门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政府部门资产收益情况、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着力解决资金分配不规范、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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