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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方案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忻政发[2006]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  《2006年市政府“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方案》已经2006年3月6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
发布部门: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忻政发[2006]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
  《2006年市政府“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方案》已经2006年3月6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按照2006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市政府制定了《2006年市政府“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方案》。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强化行政机关效能监察、规范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市政府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忻州市政府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为建立勤政、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建立责权清晰、督查到位,严格考核的工作运行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市政府要求,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市政府确定的“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制定延伸实施方案,层层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并将本部门、本县市区“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延伸实施方案于2006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年终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领导组将按照忻政办发[2006]号文件确定的考核办法组织对全市政府系统“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对目标任务落实的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督查检查和狠抓落实上,要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优良作风,确保全面完成2006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十一五”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
忻州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八日


2006年市政府“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方案
  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2006年忻州市人民政府“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如下:
  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稳定脱贫、推进小康、加速赶超”总体目标,继续实施“开放引进、大项带动”战略,扭住“煤电铝化、林草牧加、山水关城”突破重点,以产业发展为龙头、项目建设为载体、优化环境为保障,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推进协调发展,确保“十一五”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
  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5.6%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量下降8.3%以上,财政总收入增长2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增长 18%,工业增加值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进出口总额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城镇增加就业岗位 2.1万个,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2006年耿怀英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经济社会工作目标
  1、把握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实施大集团、大企业战略。全面负责省政府确定的涉及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人民生活5个方面44项指标的落实工作,推进忻州经济社会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把培育新型产业作为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把市场作用作为结构调整的推动力量,着力推进“煤电铝化、林草牧加、山水关城”发展战略目标,抓好以煤炭为基础发展煤化工产业,做强做大农副产品加工业,促进特色城镇和特色旅游同步成长。
  3、实施“开放引进、大项带动”战略,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靠项目建设推进发展,实现赶超。
  4、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促进资源开发向“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5、抓住与开发银行等金融组织的密切合作机遇,争取对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和支撑力度,加快启动和推进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以上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按照快速反应的要求,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值班制度。
  7、推进政府体制改革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依法高效行政和人民满意的政府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破除阻碍发展的思想障碍。
  (2)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3)执政为民、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8、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工作,切实树立部门和行业新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加强审计职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此项工作由市审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
  1、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负责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把解决医药、建设、交通、电信、电力、商贸、金融等领域、部门、行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针对商品购销、工程承发包、项目审批环节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有效机制;切实加强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努力取得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此项工作由市监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电力公司、市通信分公司、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行忻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重视和支持监察、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严格执行行政许可项目的目录管理,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落实到位;抓紧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逐步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约束审批权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监委牵头,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大厅、市编办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从严治政,严格管理。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提高政府的执行力。
  4、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建设节约型政府。
  5、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监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强化执法监察,整肃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市场监管,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全程监督,集中治“庸”治“懒”。加强对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计资源代价和环境成本而大干快上,盲目新上破坏资源、污染环境项目换取一时发展的短期行为。继续做好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监委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06年温福亮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一)经济社会工作目标
  1、负责省政府确定的地区财政总收入及一般预算收入、财政对科技、教育、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总额、外来直接投资及境外直接投资等八项考核指标的落实工作。
  此项工作分别由市财政局、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
  2、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宽松、高效、有序的行政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
  3、继续引深优质服务竞赛,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爱岗敬业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公示承诺制,进一步清理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服务热情、廉洁高效。
  4、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服务工作,完善责任追究、监督举报、考核评议等制度,严格按照审批公开透明、服务成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监督得力到位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加大授权力度,扩大急办件的数量,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等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次受理、并联审批。
  5、严格实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
  6、牵头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落实工作的转办、督查落实工作。
  以上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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