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近日来,我区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形势十分严峻。在8月1日至9日短短的9天时间内,全区连续发生7起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共死亡8人,给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8月4日早上6∶00时左右,新涪路滨江路口1辆半挂牵引车转弯时侧翻,扎伤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8月4日上午8∶00时左右,江东中心校维修教学楼发生触电事故,死亡1人;8月4日13∶00时左右,镇安镇金峦煤矿发生煤层冒落事故,死亡1人;8月6日上午10∶40时许,丛林乡一非煤矿山发生坠落事故,死亡1人;8月6日下午,石和乡一村民非法制造烟花爆竹时发生爆燃,3人严重烧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8月8日上午11∶40时许,山窝乡一非煤矿山违规爆破操作,死亡1人;8月9日上午10∶00时左右,江东师院附中教学楼顶楼在安装钢棚时,因安全带断开,发生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8月2日16∶00时左右,停靠在乌江三码头(原人民码头)龚滩囤船外侧的报废处理船舶川陵21号三楼客房起火,并迅速蔓延到报废多年的原龚滩囤船和彭水囤船,导致3艘船舶烧毁,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影响极坏。
这一连串的安全生产事故,说明自二季度以来,我区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呈进一步上升之势,反映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仍然重视不够,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抓安全工作时松时紧,没有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些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停留在会议布置和口头要求上,没有很好地把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生产第一线;有的监管部门检查督促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工作要求不严。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区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思想,强化认识,增添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遏制住事故多发的势头,努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开展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措施,查找问题,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特别是要抓住事故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水陆交通等重点领域,狠抓整治,严格监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一是狠抓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吸取“6·13”东胜煤矿重大安全事故、“6·14”齐心煤矿安全事故和“8·4”金峦煤矿安全事故的教训,按照全区煤矿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开展“一打两整顿”(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煤矿“一通三防”、整顿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推行矿井壁式开采、金属支护“生命工程”和顶板管理、“一通三防”为重点,把煤矿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继续推进“三大体系”的构建和“三大工程”的实施,加强对矿井、矿长、矿工的“三矿”管理,切实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二是狠抓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乡镇要抓住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深化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契机,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开采行为,全面提高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坚决予以关闭,对已经关闭的矿山绝不允许死灰复燃,对事故矿山一律停产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三是狠抓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乡镇参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对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提供药源、运输、销售渠道和作业场点的行为一并清理,同时打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掉我区部分乡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突出的现象。
四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区上的统一部署,全面动员,加强联动,深入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狠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法制意识;狠抓客运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狠抓安全隐患整治,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的一般事故,防范重特大事故。
五是狠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和检查,特别是对宾馆、饭店、商场和录像厅、影剧院、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要重点检查,严格要求,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同时,要搞好农村院舍防火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夏季防火安全宣传。
六是狠抓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汛期水上安全执法和检查工作,集中开展好整治工作,严加防范。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范围内的客渡船和客渡码头的清理和整顿,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渡船一律停运,严禁各支流和溪沟的客渡船在汛期营运;加强对江边经营性船舶的安全检查和停运船舶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江面航道特别是险要航道的监控,加大巡检巡查的密度和力度,密切注意水情变化,及时发布汛情,确保行船安全;加强对沿江船舶修造企业的管理,对无照经营、不具备修造资质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切实加强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严惩不怠,以儆效尤,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监察局、安监局等部门牵头,一定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认真调查处理。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政府2004年第28次常务会议作出的决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各级各部门的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必须到岗到位,一旦发生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得到信息,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各系统各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要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区安监局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月报和季报工作,及时分析和上报全区安全生产的总体情况。
二00五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