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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一般事故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一般事故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含街道办事处、农场,下同)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局和农电局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要依法对消防、道路交通、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矿山、电力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商业局、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城建局、农发局、人防办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职责,加强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总工会要依法开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和完善我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实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加大对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查处力度,按“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依法追究责任,使有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处。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对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拖延不办或避重就轻的,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认真抓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

  凡在我市境内的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必须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存在重大危险源、危害因素的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设施设计要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竣工投产前,要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评价,并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管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建设和生产经营。市发展计划局、经贸局每季度要将“三同时”建设项目清单抄送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依法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三同时”手续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措施,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在限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已经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要加强隐患治理过程中的事故防范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各乡镇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都要增强安全预警意识,认真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申报和登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市政府将调整和完善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

  各乡镇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综合性和高危行业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市安委会备案。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矿山、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也要配备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各乡镇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资金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监管条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积极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制,通过有计划的技术改造,逐步解决生产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工业技术落后、安全措施不完善、安全水平低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各有关企业要按照《辽宁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并作好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逐步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用于做事故抢险和事故善后处理。

  积极推进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工作领域。按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工伤社会保险与事故预防结合起来,推进雇主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工作领域。

  七、认真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重要工种岗位的人员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生产经营单位新录用的从业人员,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重要工种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

二〇〇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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