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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各区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各风景名胜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当前正值年末岁首之际,又一届春节黄金周也即将到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做好2006年两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全市城市园林

各区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各风景名胜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当前正值年末岁首之际,又一届春节黄金周也即将到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做好2006年两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市里的各项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奥运练兵意识,充分认识做好2006年两节期间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以往两节和历届黄金周工作经验,紧密结合今年实际,制定周密计划,严格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两节期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充分展现首都园林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丰硕成果。

  一、克服松懈情绪,再接再厉,确保2005年工作的圆满收尾和2006年全年工作的良好开局

  2005年,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计划总体上虽全面完成,但仍有部分工作任务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要克服松懈情绪,再接再厉,利用2005年剩下的有限时间,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要结合普遍开展的年终总结评比,全面做好2005年工作总结,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推进工作的各项经验,深化对首都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确保2005年工作有一个圆满收尾。同时,也要充分认识2006年作为“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实现“绿色奥运”战略的攻坚之年所面临的形势和艰巨任务,按照“奥运”倒排期工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计划工作,并全面做好春季绿化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2006年全年工作有一个良好开局。

  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把安全置于两节各项工作首位并贯穿始终,确保全系统安全管理良好局面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确保两节期间全系统不发生重大、恶性安全事件,继续保持全系统2005年安全管理良好记录。

  一是要切实加强全系统安全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要继续加大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和物质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单位要对安全基础设施中的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和改造,并加强运转维护;加强对安全生产物资器材的管理,不足部分要及时购置和储备。要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健全现场处置、应急救援、医疗救护、事态控制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程序,开展有针对性演练,强化处置安全和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逐级建立各项安全责任制,推广安全责任书制度,保证重点岗位安全责任书签订率百分之百,确保安全责任到岗到人。

  二是要认真开展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安全大检查

  全系统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安全综合大检查,对文物古建、游艺设施、山石水面、栏杆棚架、文物库馆、动物兽舍、出租房屋、施工工地、车辆机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检查。要切实克服经验主义,提高安全检查的科技含量,对常规检查手段不能保证发现问题和有安全疑点的部位,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会诊和论证,必要时外请专业机构进行检验,进行进一步排查确认,确保不放过一处潜在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根据安全隐患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告备案制度,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改,隐患全面消除经严格检查验收才能投入使用,对于不能保证安全的设施,要坚决停止使用并采取防范措施。全系统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察检查,健全挂牌和台帐制度,切实保证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三是要针对两节期间和今年安全工作的特点,特别加强防火灾、防拥堵、防盗抢和重大活动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

  要根据两节期间天气和今年烟花爆竹“禁改限”等社会环境特点,全面加强消防工作。针对冬春季节风多干燥、使用采暖设备较多等特点,加强商业单位、值班处室和驻园单位的用火、用电管理,加强夜间巡查和抽查,消灭火灾隐患。根据我市烟花爆竹第一次“禁改限”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和市园林局的有关规定,全市注册公园及其周边范围都是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各公园和主管部门要及时联合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划定周边“禁放”范围,完善“禁放”警示标志,落实有关“禁放”措施,并加强监控,提高应对违法燃放带来火灾隐患的能力。各风景名胜区也要积极取得属地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做好相关禁放管理工作,特别是有林景区和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景区,切实落实禁放措施,并做好防火准备。各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燃放政策教育,无论在单位、还是在社区,都要模范遵守有关燃放规定。

  要根据两节期间天气特点,做好防树木倒伏、园路防滑、冰面管理等安全工作。两节期间,大风和雨雪等恶劣天气可能较多,要提前进行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树木倒伏、悬挂物跌落等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园林管理部门和绿化养护单位要对所属浇灌设施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冻裂、漏水结冰造成安全隐患。上路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路作业安全规定,防止意外发生。

  及时清理公园、景区的道路、光滑场地和出入口等部位的积水、积雪,强化防滑措施,防止游人跌伤。加强对冰面安全的管理,完善警告、提醒牌示,加强冰面看护,及时制止游人违反规定上冰活动;开设冰上活动项目的单位,要依法履行有关手续,健全有关安全管理和冰面监测制度,落实救护措施,并根据天气转暖情况,及时关闭冰上活动场所。

  要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以往黄金周接待服务工作经验,提前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情况的基础工作。各单位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游人高峰,全面加强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高峰时段分流、疏导等工作。对容易发生事故和游人拥堵的危险路段、山石、栏杆、桥梁、涵洞,要进行排查,采取设立栏杆、立警示牌、划定单行线等必要措施,并派专人不间断看管,并把疏散措施切实落到实处,避免发生失管、失控现象。要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杜绝发生公共安全事件。

  要全面加强对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凡在园林系统管理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开放性绿地内举办的任何人员聚集性活动,都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措施。对公园、风景名胜区主办的各种文化活动,要遵循“中小型、高档化”的原则,严格限制全园性和重大人员聚集性活动;对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公园、风景名胜区主办的庙会、书市等重大社会活动,有关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取得明确主办部门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正式文件,并向主办部门积极提出加强安全管理、保护相关园容设施的建议和要求,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或主办部门忽视安全管理工作的,要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园林主管部门报告。要根据岁末和春节长假期间盗抢等案件多发的特点,做好财务室、仓库、计算机房和商业经营网点等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一些现金流量较大的单位,要特别加强防盗抢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押运和保卫力量,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禁止机动车入园的规定,加强对园内电瓶车驾驶员的培训;要加强对内部车辆的管理,严禁酒后驾车。

  三、要按照“世界眼光、一流标准”的要求,切实提高全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接待服务水平要按照市领导提出的“世界眼光、一流标准”精神,把落实全市公园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两节期间加强公园、风景名胜区接待服务工作的主线,大力整治园容环境,烘托节日气氛,维护游览秩序,提高接待服务水平。

  一是要大力加强园容整治,有效烘托节日气氛

  要结合冬季园林植物养护,加强园林植物越冬管理,做好绿地保洁和环境维护,及时清理干枝死杈和绿地垃圾,展现北京冬季园林植物特色,提高景观质量;加强园容设施维护,整修路椅、石凳、垃圾箱等服务设施,确保整洁完好。要做好厕所、水面保洁,确保卫生质量。

  要结合两节特点和开展形式多样文化活动的需要,加强环境布置,有效烘托节日气氛;加强门区、重点景区和主要干道的气氛烘托,装饰彩旗、灯笼和展现民族传统的工艺品,烘托欢乐祥和、隆重热烈的节日气氛。

  二是要提高接待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好游览秩序

  要加强对春节黄金周游客出行情况的科学预测,立足于应对游客高峰的需要,增开售票窗口,增加临时厕所,增强餐饮、服务等各项接待能力,及时做好各项扩容准备工作。提前组织好优质货源,保证旅游商品和餐饮供应充足;严格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各类门票、商品和服务都要明码标价,未经批准,均不得擅自涨价,有年票发售任务的公园要严格执行有关发售政策,认真做好购票人员的引导、服务和安全疏导工作,确保年票发售工作圆满完成;要尊重游人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游人购票和接受服务;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把食品生产、运输、销售和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质量,杜绝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合作单位经营摊点的管理,坚决杜绝假、冒、违、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店上架,维护游人权益。

  要充分发挥公园内部执法部门的主体作用,加强与公安、旅游、城管等执法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联系,共同打击景区内部和周边地区各种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有损首都良好形象和扰乱游览秩序的不法行为,要将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不给违法分子空隙可钻。

  三是要充分展现首都文明窗口行业形象,提高规范化服务技能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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