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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八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八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解释】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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