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发布《福建省199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请公布实施,从1998年7月1日起执行。今后根据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再作适时调整。
福建省1998年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