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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试用期?哪些不需要约定试用期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了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 309号和劳办力字[1991]40号复函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者约定。在原

责任编辑:代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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