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集体投标的还必须明确其代表人。
第四条 招标承包选聘经营者的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投标争取承包经营权的一方为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是个人、合伙、集团或企业法人,包括港、澳、台胞、侨胞、外商和在我国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对申请参加投标的个人、合伙,应审查其身份证明、业务专长、生产经营能力、遵纪守法、思想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