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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大律师网 2015-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一条 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依法取得货物和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出具书面委托函,发放由商务部统一监制的备案登记印章,并对外公布。备案登记机关凭商务部的书面委托函和备案登记印章,通过商务部备案登记网络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于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及未按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收回对其委托。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依法取得货物和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术进出口经营资格、且仅在原核准经营范围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再需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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