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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暂行规定[失效]

大律师网 2015-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山东省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暂行规定[失效]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发文单位: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1988-1-5 执行日期:1988-1-5 失效日期:1998-4-30   第一条 为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
山东省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暂行规定[失效]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发布日期:1988-1-5 执行日期:1988-1-5 失效日期:1998-4-30   第一条 为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保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和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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