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认真解决商品搭售问题的通知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文 号:国发[1986]55号 发布日期:1986-5-25 执行日期:1986-5-25 目前不少地方存在商品搭售现象,即以名牌、优质、畅销商品搭配杂牌、劣质、滞销商品出售,引起广大消费者强烈不满。对此,有些地方和部门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纠正不力;有些地方、部门虽已采取措施,但因不是全国一致行动,商品搭售问题难以彻底解决。应当指出,搞商品搭售虽然能够推销一些劣质、滞销产品,为本单位或个人谋取一点暂时的经济利益,但对国家、企业的长远利益,对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危害很大。一是保护劣质、滞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造成极大的社会浪费;二是有些可以正常销售的产品,由于被当作劣质、滞销产品搭售,有损这些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声誉,影响以后的生产和销售;三是硬性搭售质次价高的滞销产品,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败坏社会主义商业的信誉。因此,对这种只顾一己眼前利益而不惜损害国家、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做法,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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