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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抗诉期限(刑事)

大律师网 2015-03-06    0人已阅读
导读:【上诉、抗诉期限(刑事)】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责任编辑:伶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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