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诉讼中止的原因有哪些呢?尽在下文: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
这种案件往往涉及财产关系。当其有继承人可等时,诉讼中止实属必要。若继承人表示愿意继承则发生诉讼权利义务承担事实,继承人将以新的当事人身份进入诉讼;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诉讼不宜再继续进行。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当事人在诉讼中途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具有突发性,确定法定代理人有一个过程,暂时停止诉讼程序势在必然。
(三)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不可抗拒的事由系非人力能预料、抗衡的事由,如地震、洪水、塌方造成交通中断,致使当事人无法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