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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罚款 短信骚扰的代价

大律师网 2015-03-09    0人已阅读
导读: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某单位职工张某没有想到,自己通过手机短信随便给本单位同事发了些淫秽信息,却受到了拘留和罚款处罚。日前,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宁华路派出所首次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拘留10天
    3月28日,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宁华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单位一职工报案称,他的同事张某以其女同事的名义,频繁给他的手机上发送内容淫秽、暧昧的短信,导致他与同事、家人之间关系不和。    宁华路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过调查走访,查询手机短信记录,认定张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同事的正常生活,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拘留、罚款处罚。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就包括“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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