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河县公安局经过精心布控和调查取证,成功破获一起毛渣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80余万元。
2008年7月3日,清河县公安局接到吴某等28人报案,称被张某诈骗价值180余万元的绵羊绒毛渣。接报后,清河刑侦城区中队立即对此案展开侦查,先后派出干警多次奔赴天津、衡水、南宫、无极等地对张某的生意经营情况及社会关系进行调查。由于张某居无定所,生性狡猾,虽经多方工作,但该案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鉴于该案受骗群众多、受骗金额大,在清河县内引起大范围的负面影响,清河县公安局多次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此案,毫不松懈地进行调查、搜索,终于发现张某躲在新疆,于是局领导安排干警把布控重点转到新疆,详细摸查,终于找到张某藏匿地点。2009年8月8日清河县刑侦中队在新疆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新疆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垦区一出租屋内将张某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认了自己伙同清河县王楼庄村民吴某、田某2人2007年至2008年在杨二庄毛渣市场,以赊欠方式骗取吴某等28人共计180余万元绵羊毛渣的犯罪事实。与此同时,吴某、田某在清河被抓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