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网上打牌、下棋,玩大型网络游戏,已经十分普遍。一些赌民开始将目光投向网络,通过网络游戏进行赌博正在呈扩展之势。比如在“通吃游戏”玩牛牛游戏,玩家必须要用现金向中间商——“银子商”兑换“扎啤“游戏币才可参与游戏,而在网络上,随时都可以找到所谓的倒卖虚拟银子的“银子商”。这里的玩家,每把输赢少则在几百元,多则几千元,甚至几万元。游戏公司都要从赢的一方抽取1%的银子作为佣金。不少玩家不惜加大赌注,投入大量资金,以致倾家荡产,其风险和危害是非常大的。
网络游戏自从有了银子商介入,就衍生出了一条可以脱离游戏网站进行私下交易的渠道,为网络赌博提供了通道,只要“银子”(游戏币)具有现实货币的属性,只要它能兑换现金和现实商品,不管是隐性方式还是公开方式,这种运营方式都可以认为是变相的网络赌博。
近年来,温州市参赌人数急剧上升,涉赌金额越来越大,这种新型赌博活动,对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都造成了很大的危害,网络赌博应成当今禁赌工作的“新区域”。由于现行法律的缺失,很难对网络赌博进行明确的界定,一些游戏平台也利用这个空隙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为此建议,要充分认识当前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省级立法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网络赌博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网络监管,规范运营商的营利模式,应该加强对互联网运营服务单位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封堵赌博网站。要加强金额监管,禁止虚拟交易,禁止网络货币与虚拟价值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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