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汇区消保委的介入和调解之后,消费者的问题得以解决了,然而为什么同一问题的出现消费者自行找上门却被拒之门外,而消保委出面调解了才会有结果,其实经营者也应认真思考一下,怎样才能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减少消费者的投诉周折。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上述案例情况,经营者应该就展示场地明显位置张贴不得退换的告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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