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导读: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财税政[1998]163号 各财政局、各地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1998]1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财税政[1998]163号
各财政局、各地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1998]1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含铅汽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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