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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现代牌轿车减征

大律师网 2015-03-13    0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函[2004]538号 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现代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12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2004年7月27日附:财政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函[2004]538号
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现代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12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2004年7月27日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现代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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