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果:
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八条规定,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受理投诉后,旅游专业办与旅游公司和那家首饰商行老板进行多次交涉和协调,由于欺骗行为的证据确凿,商行老板最后同意退货,并将一万五千元人民币退还给美籍华人夫妇。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旅游购物时一定要慎重,保持冷静的消费心态:一、不要轻易受导游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诱导,贪小便宜而买了既没有保证又没有价值的物品。二、不要轻易购买贵重名牌物品及金银玉饰品等,如要购买要尽量选择正规的、有品牌的商店购买。三、购物后一定要记住保存好发票和相关购物凭证,以便在未来维权时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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