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诉后,姜堰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汽车贸易公司姜堰经营部对停放在大厅的那款退回的轿车进行了现场查看,发现车身的左侧的中线的金属嵌条一端有起层现象,车身后玻璃底边也有受过外伤的痕迹。是否重新做漆一般人难以发现。在调查中,经营部的负责人反映也曾与供货方镇江方面联系,从镇江方面的答复中,基本认定此车有重新做漆的现象。这样就刘某反映的问题,也就无需进行技术鉴定。由于考虑到此车从镇江提货回来,姜堰经营部工作人员未发现此车存在暇疵,故不能认定为欺诈行为。
最后,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姜堰经营部为刘某更换一辆同价位的轿车,同时补偿刘某人民币3万元一级车内装饰费用。姜堰经营部则依法向镇江方面追偿所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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