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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大律师网 2015-03-16    0人已阅读
导读:新华社香港2月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9日发表咨询文件,建议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以协助解决个人客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纠纷,并建议将最高申索金额定为50万港元。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当日发表题为&amp

  新华社香港2月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9日发表咨询文件,建议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以协助解决个人客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纠纷,并建议将最高申索金额定为50万港元。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当日发表题为“设立投资者教育局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议”的咨询文件,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咨询文件建议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以一站式平台调解个人客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如调解失败再提交仲裁。

  咨询文件建议,在调解计划下的最高申索金额为50万港元。申索人与金融机构均须支付调解及仲裁费,申索人的费用介于500至5000港元,金融机构的费用介于5000至2万港元。

  文件说,调解属自愿性质,无约束力。所有属香港证监会及金融管理局规管的机构,均需参加计划成为会员。调解中心只处理金钱纠纷,如发现有系统性违规行为便转交监管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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