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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公告

大律师网 2015-03-23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XXXX公司200X年XX月XX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特此公告!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XXXX公司清算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200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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