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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

大律师网 2015-03-23    0人已阅读
导读:办事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事部门: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办事条件: 1、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各合并公司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90天;
办事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事部门: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办事条件: 1、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各合并公司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90天; 3、各合并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各

二、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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