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人投案自首
8月5日,办案民警冒着酷暑赶往阜阳。在阜阳警方的积极配合下,终于找到了肇事车辆,肇事驾驶员是郭某。然而,郭某此时不知身在何处。民警通过电话询问时,郭某支支吾吾,不肯说出案发当晚情况及目前所在地,随后挂断电话,民警再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办案民警通过车辆调查获悉,案发当晚与郭某同行的还有两人,分别是钱某、李某。民警设法找到钱某、李某,通过说服,两人承认案发当晚郭某撞人后逃逸的事实经过,并告诉民警,郭某在杭州。为使郭某尽快到案,民警让钱某联系郭某。但郭某手机始终关机,直到第三天,钱某才与郭某接通电话。此时,民警接过电话,对郭某进行法律宣传、解释的同时,敦促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经过近两小时的劝说,郭某终于答应民警的要求。8月10日,郭某回到阜阳向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