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上海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参照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
职工平均工资34,70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7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8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398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115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59岁以下533,500
60—74岁26,675×年限
75周岁以上133,375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59岁以下227,700
60—74岁11,385×年限
75周岁以上56,925
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19,398×年限
农村居民9,115×年限
丧葬费17,353.5
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26,675╳年限╳伤残等级
农村居民11,385╳年限╳伤残等级
住院伙食补助费20╳天
营养费20~40╳天
住宿费60╳天
精神抚慰金 一般不超过5万元
特别提醒:很多人有一种误解,认为交通事故或其它人身损害发生在哪一年,即适用哪一年的赔偿标准,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应适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标准,僻如:2007年3月发生的人身损害,如果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是2009年,则适用2009年的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