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人身伤害赔偿上诉的理由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因此你是可以上诉的,至于法院是不是会改判那是另一回事,就是说只有先上诉,法院才会对你的判决进行审查,你认为那里有错误就可以当理由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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