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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黑龙江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6.5元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3.9元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10.7元4、农

  根据黑龙江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6.5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3.9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10.7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91.2元

  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535元(2010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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