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地将本标准向社会公布。
广东省公安厅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
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序号
项 目
标 准(元/年)
说 明
一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8665.25
经济特区
珠海
18907.73
汕头
12229.17
一般地区
14769.94
二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4690.5
三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